根據 BBC 的報道,美國法官裁定 Google 侵犯了 Oracle Java 版權,但是尚未決定侵權行為是否屬于版權法所允許的“合理公平使用”范疇。
位于加州舊金山的州法院裁定 Google 在 Android 系統中的 9 行代碼侵犯了 Oracle 聲稱的三項 Java 版權中的一個,但是尚在審核該侵權行為是否適用于版權法中的“合理公平使用”范疇。并且,Oracle 現在僅能獲得從 $200 到 $150000 之間的賠償。
Google 目前正在努力申請無效審判。
本次審判之所以引人注意,一方面是因為 Oracle 先前索賠的 10 億賠償金,另一方面是這次聲稱侵權的不是 Java 語言本身(Java 語言本身是可以免費自由使用的),而是公開的 API。
如果判決成立,將意味著公開的應用程序 API 亦可被申請版權,此舉將對所有編程語言造成重大影響,程序員的世界將從此不同。
接下來法官將繼續審核 Google 是否侵犯了 Oracle Java 的兩項專利。
下面是一些中文摘錄,非精確翻譯:
為什么 API 可被申請版權會對軟件業造成巨大災難?
- 所有非官方/第三方實現軟件的末日。舉例來說,若是推特為它的 API 申請了版權,像 @shellex 的 Hotot 第三方程序就必須申請版權使用許可才能訪問推特。
- 成為一些擁有基礎軟件的大公司擠兌競爭對手的新手段。舉例來說,若是 M$ 為它的 Direct2D API 申請了版權,那么 IE9 就可以在 Win 平臺打敗 Firefox 和 Chrome,因為 M$ 完全可以拒絕 Mozilla 和 Google 使用 DIrect2D API 的請求許可,使得后兩者的網頁 GPU 加速變得不可能。
- 嚴重影響了互通性。舉例來說,試想 M$ 為 SMB 協議的 API 申請了版權,那么類似 Samba 這樣的項目將不復存在。以此類推,還有 Pidgin/libpurple 等等。
此外,該案件還暗示了編程語言和語言 API 是相對獨立的。版權法已經明確規定語言本身是不可以申請版權的,但是若此案成立則意味著語言的 API 可以作為與語言無關的部分被申請版權。做一個粗略的比喻:允許嬰兒學習語言,但是不允許嬰兒和他人交流。這樣子的語言,又有何種意義呢?
原文鏈接:http://linuxtoy.org/archives/breakingus-jury-finds-google-breached-oracle-java-copyright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