計算機病毒的定義
計算機病毒(Computer Virus)在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》中被明確定義為:"指編制或者在計算機程序中插入的破壞計算機功能或者破壞數據,影響計算機使用并且能夠自我復制的一組計算機指令或者程序代碼"。
計算機病毒的特點
人為的特制程序,具有自我復制能力,很強的感染性,一定的潛伏性,特定的觸發性,很大的破壞性。
病毒存在的必然性
計算機的信息需要存取,復制,傳送,病毒作為信息的一種形式可以隨之繁殖,感染,破壞.并且,當病毒取得控制權之后,他們會主動尋找感染目標,使自己廣為流傳。
計算機病毒的長期性
計算機操作系統的弱點往往是被病毒利用,提高系統的安全性是防病毒的一個重要方面,但完美的系統是不存在的。提高一定的安全性將使系統多數時間用于病毒檢查,系統失去了可用性與實用性,另一方面,信息保密的要求讓人在泄密和抓住病毒之間無法選擇。
這樣,病毒與反病毒將成為一個長期的技術對抗。病毒主要由反病毒軟件來對付,而且反病毒技術將成為一種長期的科研做下去。
計算機病毒的產生
病毒不是來源于突發或偶然的原因。
突發的停電和偶然的錯誤,會在計算機的磁盤和內存中產生一些亂碼和隨機指令,但這些代碼是無序和混亂的。病毒則是一種比較完美的,精巧嚴謹的代碼,按照嚴格的秩序組織起來,與所在的系統網絡環境相適應和配合起來,病毒不會通過偶然形成,并且需要有一定的長度,這個基本的長度從概率上來講是不可能通過隨機代碼產生的。
病毒是人為的特制程序
現在流行的病毒是由人為故意編寫的,多數病毒可以找到作者信息和產地信息,通過大量的資料分析統計來看,病毒作者主要情況和目的是:一些天才的程序員為了表現自己和證明自己的能力,處于對上司的不滿,為了好奇,為了報復,為了祝賀和求愛,為了得到控制口令,為了軟件拿不到報酬預留的陷阱等。當然也有因政治,軍事,宗教,民族。專利等方面的需求而專門編寫的,其中也包括一些病毒研究機構和黑客的測試病毒。